主營:玻璃餐具
20099
序號 | 應知事項 | 說明和要求 |
(11)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供應商有上述情形的,按照規(guī)定追究法律責任,具備(1)-(10)條情形之一的,同時將取消被確認為成交供應商的資格或者認定成交無效。
九、質疑和投訴
1. 詢價采購的質疑
1.1供應商對采購活動的質疑需以書面的形式向采購人提出。質疑不得超出詢價文件、詢價過程、詢價結果的范圍。
1.2詢價采購提出質疑期限的計算:
(1)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,質疑期限按收到采購文件或采購公告之日起,遞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計算。
(2)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,質疑期限按采購文件或采購公告發(fā)出之日起,采購程序環(huán)節(jié)結束之日止計算。